大陸直播產業快速發展,高額打賞亂象也衍生不少家庭與金錢糾紛。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近日公布兩起直播打賞相關案例,一起是男子沉迷直播平台,數月內豪砸上千萬元人民幣,成為「榜一大哥」,甚至與女主播發展婚外情;另一起則是退休男子私下轉帳給主播,引發妻子提告。法院指出,平台內打賞與私下匯款,法律性質並不相同,是否能追回款項,認定標準也有差異。
據大陸央視新聞,第一起案例中,王男與李女為夫妻。王男自2018年底起長期觀看某直播平台,並持續對楊姓女主播高額打賞。法院調查,雙方不僅在直播間互動密切,之後還發展到私下約會與曖昧往來,楊女並多次要求王男做大額充值與刷禮物。
在雙方關係升溫後,王男打賞金額也越來越高,連續5個月單月充值超過100萬元人民幣,最高單月更高達340萬元,長期占據直播間「榜一大哥」位置。李女事後得知丈夫長期動用夫妻共同財產打賞主播,認為已嚴重影響家庭,因此向楊女、直播平台及經紀公司提告,要求返還部分款項。
法院審理後認為,一般直播打賞屬於消費行為,原則上受法律保護,但此案中王男與楊女之間,已明顯超出一般粉絲與主播互動範圍。法官指出,楊女以情感關係誘導王男持續地高額打賞,而平台透過排行榜、衝榜機制刺激用戶消費,卻未善盡管理責任,相關行為已損害消費者權益與社會公共利益。法院判決,平台須返還787.5萬元人民幣給李女。
至於另一起「私下轉帳」案例。報導指出,一名退休王姓男子退休後沉迷觀看直播,因長期打賞主播而受到對方關注,雙方後來互加微信聯繫。之後,王男從原本在平台刷禮物,逐漸演變成私下直接匯款給主播,單筆金額甚至高達數萬元人民幣。其妻李女發現後,認為丈夫未經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向主播與平台提告,希望追回相關款項。
法院審理指出,這類私下轉帳與一般平台直播打賞不同,已不屬於平台消費,而是個人間的贈與行為。由於金額明顯超出一般家庭日常支出範圍,且未取得配偶同意,因此已超出夫妻間「日常家事代理權」範圍。法官認為,主播收受相關款項並非基於善意,最終判決主播須返還14.4萬元人民幣及相關利息。
法院也提醒民眾,透過平台刷禮物,在法律上通常被認定為消費行為,若沒有證據證明存在欺騙、誘導或不正當男女關係,原則上較難要求返還;但若是繞過平台、私下轉帳,則可能被視為贈與,一旦違反公序良俗或侵害配偶財產權益,法院通常可能認定無效。
此外,大陸中央網信辦今年四月已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要求直播平台建立單次、單日打賞限額功能,並預設開啟消費提醒,同時禁止刻意炒作「榜一大哥」、打賞返現與誘導性消費等行為。
有台灣法界人士表示,這兩案都是講配偶權受到侵犯,正宮為了顏面或財產而去追討損失。儘管兩岸的法律制度有些許差異,但還是奉勸已婚人士別對直播主動了歪心思,至於直播主請求網友支持時也不要索求無度,以免惹上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