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專欄馬來西亞破獲逾8億販毒槍枝案 8台籍男涉案 恐判死刑

馬來西亞破獲逾8億販毒槍枝案 8台籍男涉案 恐判死刑

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8名台籍男子28日在馬國法庭被控製毒犯毒,犯罪總值逾8億,最壞情況恐被判死刑。圖/取自《中國報》

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日前被馬來西亞警方偵破的台灣販毒集團總值逾8億毒品案,8名台籍男子和1名大馬籍男子昨(28日)在大馬法庭上,遭指控2項合謀煉製重達489公斤700克毒品犯罪案。此外,還自販毒集團中起獲15把手槍、1把衝鋒槍和900枚子彈,應會另案審理。

據報導,8名台籍被告分別是李啟南(29歲)、同是31歲的周俊豪、洪聖寶、劉廣輝和曾奕甲、林仲賢(32歲)、范銘哲(34歲)以及朱少賢(42歲);至於大馬籍被告為劉建明(49歲)。以上不管台籍或馬籍嫌犯姓名,皆為譯名。

昨在法庭開議時,9名被告在法庭通譯員向他們宣讀2項控狀內容後,在法官面前都點頭表達了解被控內容。由於販毒案隸屬高庭審理許可權,因此法庭沒記錄被告認罪與否,。警方在被告被指控後,將他們押離法庭。

《中國報》號稱馬來西亞最有影響力的中文報紙,成立至今80年。報導引述警方所述指出,9名被告是在今年1月16日下午2時20分,在馬來西亞瓜拉雪蘭莪縣(Kuala Selangor)的「本查阿南」((Puncak Alam)及「阿南再也」(Taman Perindustrian Alam Jaya)兩工業園,合謀為販毒煉製187公斤700克的搖頭丸( Ecstasy)及306公斤「五仔」(Erimin 5,即K他命5號)。

他們被控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c)條文,並可在和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的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2)條文下被判刑。報導說,一旦罪成將可被判死刑,或監禁30年及鞭笞不少於12下的刑罰。

據《中國報》稍早另一篇報導指出,警方在一場肅毒行動中,逮捕10名台灣男子、1名泰國女子及1名本地男子,揭發他們原准備將大批毒品偷偷運往日本及柬埔寨,貨漲3倍價格後再供應當地的癮君子的行動。落網台籍嫌犯,其中6人曾有毒品、謀殺及詐騙等犯罪前科。該報導即28日法庭進行的指控事項,顯示當初10名台灣人被抓,如今被指控製毒及販毒的台籍人士是8位。

此外,警方在該起行動中起獲15把手槍、1把衝鋒槍和900枚子彈,是其中一名落網嫌犯聘用中介從緬甸偷運入馬國,預料在指控製販毒案後將另案處理。

昨日報導還稱,所有被告都未委任律師出庭,法院最後裁定此案將於4月21日再開聆訊,以備妥化驗報告。

根據警方報告,這起台籍人士製販毒總額1億1800萬令吉左右,合約新台幣8億左右,在馬來西亞也屬近年來破獲的最大案。

Sembilan lelaki termasuk lapan warga Taiwan didakwa di Mahkamah Sesyen Sungai Besar, Selangor hari ini atas dua pertuduhan mengedar dua jenis dadah berbahaya berjumlah 489,700 gram pada 16 Januari lalu. pic.twitter.com/lKfXEa91cI

— BERNAMA TV 🇲🇾 (@BernamaTV) January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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