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華黎/政治評論員
新春期間,賴清德總統與行政院長卓榮泰全台到處走春。忙著發紅包、與民眾握手,一派喜氣洋洋。然而,就在全台沉浸年節氛圍時,太平洋彼岸傳來一聲巨響:美國最高法院在 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 (No. 24–1287) 一案中,重拳擊碎了川普的擴權夢,正式判定川普關稅違憲!
本案的警示之所以更刺耳,還因為它不是哪一派的政治宣言,而是由法院主文與協同意見共同把界線釘死:主文由 Roberts 首席大法官寫下制度的硬邊界,Gorsuch 大法官則在協同意見補上一記重錘,把「權力一旦集中就難以收回」的危險說得更白。兩種聲音、一個結論:行政權若把自己凌駕於立法之上,民主的骨架就會先鬆後崩。
對照行政院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採取「不副署、不執行」,或反覆以「程序瑕疵」作為藉口,當行政權把「不做」包裝成「不得不然」,再把它做成習慣、做成常態。或許我們也會像美國這次憲法判決一樣的情況。
第一幕:走春發紅包的背後 是「行政傲慢」的蔓延
當行政院長以「窒礙難行」為由,對三讀法律採取消極態度時,問題已不只是行政技術或政策偏好,而是憲政分際:行政院是法律的執行者,不是立法成果的二審機關,更不是可以用一句「不好做」就把法律暫時冰進冷凍庫的管理者。
Roberts 首席大法官在主文先把財政權力為何必須牢牢鎖在民意機關手上說得非常直白:制憲者在「無代表不納稅」的歷史背景下,刻意讓國會掌握「通往人民口袋」的權力。
“the Framers gave Congress ‘alone . . . access to the pock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