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郵報/記者王懷文/台北報導】
響應8月22日聯合國「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近30個單位(二十二)日於台大霖澤館舉辦「實踐信仰自由與維護人性尊嚴之道」國際論壇,以發生在台灣的指標性案例—太極門人權迫害案為例,呼籲國家勿濫用司法與稅法迫害人權,為台灣賦稅人權提出寶貴建言,平反假案,落實轉型正義。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指出,良心源自天賦,天賦人權,人人生而平等,良心天平超越世間法則,為天地間唯一仲裁。良心引領我們尊重每個人的宗教信仰、文化和價值觀;呼籲世人尊重良心並維護人性尊嚴,加強救濟制度和國際監督機制的效能,落實《世界人權宣言》和相關國際公約,保障基本與公平的賦稅人權和宗教、信仰、言論自由與文化發展的權利。建立一個免於信仰迫害、充滿愛與和平的良心世界。
知名人權雜誌《寒冬》總編輯馬西莫·英特羅維吉(Massimo Introvigne)指出在太極門案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以技術性的論點,拒絕伸張正義,甚至提出了一個荒謬的理論,即維持1992年的稅單,這顯然是錯誤的,因同樣事實基礎的其他年份稅單,都已經被修正為零。暴力不一定是血腥的,太極門師父和弟子們仍然國家暴力行為的受害者之一。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暨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認為制度設計上阻擋了人民重新救濟的機會,應該要給人民一個回到原處分機關更正的機會,他強調原處分機關要改變觀念,行政法院的態度也要改變,甚至修改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讓人民有請求權可以重新進行救濟。
淡江大學外交系教授張家麟指出,太極門人權迫害案是台灣之恥,既然台灣屢屢被全世界很多的國家評為宗教人權的高度國家,為什麼太極門案遲遲無法得到平反呢?明明所有年度都無稅,為什麼獨留1992年有稅,邏輯上都說不清,這是荒唐的!該案徒傷中華民國的國家信仰人權形象,因該案而變成國際笑柄。
仲裁人陳逸南指出,最高行政法院(民國)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已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81年度綜合所得稅與其他年度課稅事實並不相同之說法,明顯違反證據法則及經驗法則。太極門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出現「割裂事實的歧異判決」,導致2006年12月14日最高行政法院枉法判決。,延宕了19年(2005~2024年),造成重大的人權侵害,如此枉法裁判、違法濫權、官官相護惡習,應予查明與究責,以維法紀。
中國宗教徒協會理事長明光法師指出,太極門的人權迫害案可以說是最深刻的。遺憾的是,在現行法律制度下,即可平反解決的人權迫害案件,卻因政府機關缺乏認錯改過的勇氣,實在令人心痛。呼籲政府落實轉型正義,讓人民得享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