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的啟動電源鉛蓄電池也常用於儲能設備,由於含有鉛等重金屬成分,如果沒有妥善回收處理,不僅會汙染土壤和水質,還可能經由食物鏈引起人體嚴重健康問題。由於鉛是重要資源,回收的鉛還能再製成鉛蓄電池,環境部呼籲業者妥善回收,如以夾帶等非法方式輸出,最高處1000萬元罰鍰。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廢鉛蓄電池雖然含有害成分,但也是重要資源。國內廢鉛蓄電池的主要使用者包括汽機車保修汰換及電信業等,由地方政府清潔隊及廢鉛蓄電池回收商來回收,處理之後,其中的塑膠再生料可用於其他塑膠製品,回收的鉛也能再製成新的鉛蓄電池。鉛是重要資源,具有高價值和多用途,因此妥善回收和再利用至關重要。
廢鉛蓄電池於1990年已列為應回收廢棄物。依去年統計資料,妥善回收共約7萬7000公噸,且國內處理業者每年最多可處理廢鉛蓄電池16萬公噸,整體處理量能充足無虞。
資源循環署呼籲,廢棄鉛蓄電池應交給合法回收業者,杜絕不法貯存堆置及出口。回收業者應自我檢視是否符合「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確保廢鉛蓄電池妥善回收、清運及貯存,避免汙染環境。資源循環署已協調地方政府加強稽查回收業者,不符規範者將依法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出口若違反「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或以夾帶等非法方式輸出,將處6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資源循環署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相關訊息可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至資源循環署資源回收網(網址:https://recycle.moenv.gov.tw/)查詢。
梅花新聞網原始網址:廢棄鉛蓄電池非法輸出最高罰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