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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意配合竟拒檢衝撞 警全力緝捕拘提到案

(很角色時報記者林芸高雄報導)高雄市29歲傅姓男駕駛自小客車紅線違停,遭警方盤查時疑似握有K盤,喝令下車,傅男假意配合拉開車門,隨即關門加速逃逸,導致警員遭車輛左側擦撞,造成左手腕受傷,傅男自知難逃法網,於今(26)日14時至鼎金所投案,警方依法拘提,全案依刑法妨害公務、毀損、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警方指出,高雄市三民二分局鼎金所員警林昱翔、鍾京倫於昨(25)日21時4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三民區鼎中路與金山路口,發現有一輛自小客車紅線違停,隨即上前盤查。

姓男駕駛自小客車紅線違停,遭警方盤查時疑似握有K盤,喝令下車,(記者翻攝)

員警盤查過程中,發現29歲傅姓男駕駛疑似握有K盤,隨即喝令下車,傅男假意配合拉開車門,隨即關門加速逃逸,導致警員林昱翔遭車輛左側擦撞,造成左手腕受傷、手錶、秘錄器毀損,警員鍾京倫左手指雖遭車門夾到(未成傷),仍持續尾隨追緝,惟傅男仍逃離。經警方向高雄地檢署申請拘票後,傅男自知難逃法網,於今(26)日14時至鼎金所投案,警方依法拘提,全案依刑法妨害公務、毀損、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男駕駛假意配合拉開車門,隨即關門加速逃逸,導致警員遭車輛左側擦撞,造成左手腕受傷。(記者翻攝)

警方表示,傅男紅線臨時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危險駕車、蓄意撞傷執勤員警之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臺幣6000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第61條第1項第3款、第2項,吊銷駕照、並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沿線逃逸時,6次逆向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4次闖紅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可處新臺幣1800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逆向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總計最高可罰20萬8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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