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仁富/新北報導】近日日受寒流影響,中央氣象署預測新北市有局部地區將出現10度以下,甚至6度以下的低溫,勞工局提醒雇主應做好預防措施,以防止低溫造成勞工身體傷害,若發現勞工身體有不適情形,應立即就醫治療,倘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可處3至30萬元罰鍰。
新北勞檢處指出,常在戶外作業的農漁業、清晨馬路清掃、外送服務、夜間道路施工或營造工地等工作者,應穿著保暖或使用暖暖包等禦寒措施;在室內工作者,雇主可設置暖氣或電暖器等保暖設備,以避免勞工因氣溫驟降引發腦心血管疾病,確保勞工朋友在作業時都能健康平安。
新北勞檢處表示,雇主應做好防止低溫造成勞工身體傷害預防措施包括;
一、工作管理:作業前應確認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並於作業中安排適當休息時間、提供熱飲及保暖設備等。
二、健康管理:進行工作調整,以減少勞工暴露於寒冷天氣的時間;在休息場所中設置血壓計,並隨時注意勞工身體狀況,尤其需留意中高齡或患有心血管疾病勞工的健康情形,必要時尋求醫師協助。
三、教育訓練:實施低氣溫保健教育訓練,使勞工瞭解低氣溫危害並遵守相關健康管理規定,以減少低氣溫造成的危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