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新聞卓榮泰不副署衛廣法、黨產條例及立院組織法 在野痛批「架空立法」

卓榮泰不副署衛廣法、黨產條例及立院組織法 在野痛批「架空立法」

立法院今年1月陸續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立法院組織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外界認為分別涉及「救國團解套」、「助理費補助」及被稱為「中天條款」的換照爭議。行政院今(4)日表示,相關修法嚴重背離憲法原則並無視既有司法判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決定行使憲法賦予的副署權,不予副署;不過藍白陣營強烈反彈,質疑行政權逾越憲政分際。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黨產條例》修法將救國團排除適用,並溯及自民國105810日施行,形同推翻司法院大法官既有合憲解釋,疑為特定個案解套,恐動搖司法與法治基礎。

至於外界稱為「中天條款」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重點在於新聞台換照申請原則上應准予通過,且若主管機關駁回換照,業者在行政訴訟終結前仍可依原執照於原頻道營運。李慧芝表示,此舉未考量頻位資源稀缺性,對新聞頻道形成不合理差別待遇,恐侵害系統業者與其他頻道的營業自由,也影響民眾通訊傳播自由,並涉及違反權力分立、信賴保護、誠實信用及平等原則。

在《立法院組織法》部分,修法明定立法院應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辦公事務費、公費助理工資及相關加給。行政院認為,此舉可能讓現行刑法制裁體系出現漏洞,使未來詐領助理費更難以貪污罪追究;且修法過程未符公開透明與充分討論原則,也未具體說明新增財政支出的財源,恐違反法治國與民主原則。

行政院強調,尊重立法院職權,但當修法內容嚴重悖離憲政秩序與民主原則時,行政院有責任把關,此次不副署是為守護憲政制度與人民權利。

面對行政院的大動作,在野黨隨即強烈反擊。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表示,行政院長依法負有副署與公布法律的憲政義務,若因政治立場或個人好惡拒絕副署,形同主動違法並屬選擇性執法,恐動搖行政權受法律拘束的根本原則。

林沛祥認為,若今天可因「不同意」而不副署,未來是否也能因「不喜歡」而不執行,將對憲政秩序造成長遠衝擊。

林沛祥也提及,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過去曾表示總統不會不公布法律、行政院也不會不副署,直指卓榮泰此舉形同「打臉」總統賴清德與潘孟安,呼籲行政院懸崖勒馬。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則批評,若總統與行政院因「不高興」即可不公布、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等同讓行政權獨大,不僅架空立法權,更形同取代司法權,直指台灣民主法治正遭「毀憲亂政」侵蝕。

陳清龍並質疑,賴清德先前才呼籲朝野和諧,如今卻對三讀法案採取不副署作法,朝野互信恐再受衝擊;他要求賴清德應兌現競選承諾,親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說明拒絕公布法律的憲政依據。

卓榮泰去年12月曾首度對《財劃法》修正案不予副署,今年2月亦對《眷改條例》修正案採取相同作法。此次再度動用不副署權,已引發新一波憲政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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