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新聞政府擬提供2,500億美元對美投資信保 國發會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成關鍵

政府擬提供2,500億美元對美投資信保 國發會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成關鍵

台美關稅談判達成共識,政府將透過「台灣模式」推動新一波對美投資布局。除台灣企業將自主投資美國2,500億美元外,政府也將以信用保證方式,支持金融機構提供最高2,500億美元、約新台幣8兆元的企業授信額度,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信保資金來源與制度設計。

據了解,這筆高達2,500億美元的信用保證,並非動用既有的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而是規劃由國發會主導的「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承擔。不過,相關官員指出,究竟是擴大現行機制適用範圍,或另行設立全新、專責的對美投資信保機制,目前仍未拍板定案。

知情人士透露,政府已明確定調,中小企業信用保證體系將維持原有功能,不會被挪用或排擠,以免影響國內中小企業融資權益。因此,對美投資所需的龐大信保額度,確定不會由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承擔,而是另行規劃制度與專款。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指出,在投資合作架構下,台灣對美國提出的資本承諾,分為性質不同的兩大類:一是企業自主投資2,500億美元;二是由政府提供信用保證,協助金融機構對企業提供最高2,500億美元的授信支持,投資領域將聚焦半導體、ICT供應鏈等關鍵產業。

回顧現行制度,「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係於2020年由行政院核定推動,原本目的在於協助台灣綠能政策與重大公共建設順利推展。該機制由國發基金與參與銀行共同出資,設立專款作為授信保證,初期目標專款規模為新台幣100億元,其中至少60億元由國發基金撥付,其餘由金融機構依資產與放款規模分攤出資,並委託中國輸出入銀行執行。

依推動方案設計,國家融資保證機制的整體融資保證總額度,以專款規模的10倍為原則,亦即最高可支應約1,000億元的融資保證需求。現行融資保證對象主要分為五大類,涵蓋國內綠能建設與統包工程、綠能設備與服務輸出、電網或發電端儲能業者、簽署企業購售電契約的企業,以及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業者。

官員坦言,現行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主要服務對象為國內綠能與公共建設,與此次台美關稅談判所涉及的對美投資需求,無論在規模或性質上皆不完全相同。若直接擴大既有機制,勢必牽動原有專款權利義務、金額配置與專案貸款出資結構,制度設計將更為複雜。

因此,政府內部不排除另行成立專責、針對對美投資的信用保證架構,並設立新的保證專款。未來資金來源可能結合政府預算、國發基金及公股銀行共同出資,至於實際規模、出資比例與審核機制,仍有待後續跨部會討論與政策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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