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新聞【梅花專論】憲政程序警訊:從行政拒絕執法到外部預算溝通的制度警訊

【梅花專論】憲政程序警訊:從行政拒絕執法到外部預算溝通的制度警訊

王鳳生/國立高雄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近期台灣公共論述中,出現一個令人不安、卻逐漸被合理化的說法:行政部門面對立法院已完成三讀的法律或預算,可以「選擇」是否公告、是否副署,甚至是否執行。與此同時,另一個看似無關、實則同樣嚴重的現象也浮上檯面-外國政府代表,針對高額軍備支出,主動與我國立法委員進行逐一溝通。兩者若分開看,似乎只是政治爭議;若合併觀察,則構成同一個憲政問題:當程序被視為彈性,憲政制衡究竟還剩下什麼?

法案經立法通過 公布與執行是必須的憲政程序

在憲政民主中,行政權的核心特徵並非「政策偏好」,而是依法行政。法律一經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即進入憲法所設定的執行軌道。總統的公布與行政院的執行,並非價值表態或政治背書,而是制度角色的履行。若將公布與執行理解為可自由取捨的政治行為,等同於承認行政部門對法律具有實質否決權,這不僅違反責任政治的基本結構,也將立法權空洞化。

正因如此,當行政部門拒絕執法時,問題早已不是「合不合理」,而是「制度如何回應」。在憲法設計中,立法院面對行政不服從,並非只能消極接受,而是被賦予明確的政治手段-包括倒閣在內的責任追究機制。倒閣不是情緒性對抗,而是將憲政衝突重新拉回制度軌道的必要選項。若立法院連這一工具都不敢或不願使用,實質上等於默認行政可以選擇性服從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當國內行政程序出現鬆動,外部力量往往會「自然補位」。近期關於高額軍備支出的討論中,外國政府代表以「溝通」之名,與立法委員逐一接觸,說明政策必要性。問題不在於溝通本身,而在於溝通所發生的制度位置。依憲法原理,重大財政與國防支出,應由本國行政部門對國會負責說明,並接受審議與質詢。當這一責任被外包,或被外部角色提前設定政策方向,國會的預算審議權即被實質侵蝕。

外部力量不可直接介入立法溝通

這兩個現象共同揭示一個危險趨勢:憲政程序被工具化、被彈性化,甚至被視為可繞行的障礙。行政若可選擇是否執法,外部力量若可直接介入立法溝通,那麼制度上的制衡關係,將不再由憲法規範,而是由權力便利性所主導。

必須強調,這樣的提醒並非反對特定政策,也不是對任何外國友邦的指控,而是對程序本身的捍衛。憲政民主的穩定,從來不是來自政策正確性的一致,而是來自程序被普遍遵守。一旦程序成為可談判的選項,政治將失去邊界,責任也將無從歸屬。

立法院是否行使倒閣權、行政部門如何回歸依法行政、國防與財政決策如何回到本國憲政程序之內,這些問題彼此相連,不能各自切割。真正的憲政危機,往往不是發生在激烈衝突之中,而是發生在「大家都覺得這樣也可以」的時刻。

若今日我們容許程序被方便化,明日憲法就只剩下象徵。這不是任何單一政黨的問題,而是整個憲政秩序必須正視的警訊。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想讓你的品牌在新聞媒體曝光? 立即點我加入官方LINE@免費諮詢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