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新聞何志勇:「台灣光復」無懸念!中華民國對台主權延續就在國人一念之間

何志勇:「台灣光復」無懸念!中華民國對台主權延續就在國人一念之間

今天(25日)是台灣光復節,不過總統賴清德卻未提光復由來,只談古寧頭戰役。新竹清華大學通識中心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則從《中日和約》梳理中華民國對台主權,強調「台灣光復」無懸念中華民國對台主權的延續就在國人一念之間

何志勇指出1952年《中日和約》明確規定,因戰爭結果,包括清廷割讓台灣給日本的《馬關條約》在內,中華民國與日本於1941年底之前所締結的一切條約均告無效;並且台、澎居民自此改籍為中華民國國籍。《中日和約》無疑是確保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的國際法基石。

然而,1972年中日斷交,日本將外交承認移轉至中共,中共遂要求日本片面終止《中日和約》。那麼,既然中日斷交、和約終止,台灣是否仍屬中華民國?

何志勇表示答案是肯定的。抗戰勝利後,19451025日,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於台北公會堂(今中山堂)舉行。中華民國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代表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向日本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交付《第一號命令》,要求日本解除並移交日軍武裝。盟軍代表現場觀禮,安藤簽署受領證後鞠躬退場,象徵日本在台50年殖民統治正式結束。當日下午,全台舉行慶祝光復大會,歡聲雷動。

何志勇指出《第一號命令》明定:「遵照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中正與何應欽總司令之命,接收台灣、澎湖之領土、人民、治權、軍政設施及資產。」又要求日方遵守先前備忘錄的規定,全面配合中華民國的接管行動,此舉不僅完成實質接收,也確認台灣歸屬的正當性與法理依據。

何志勇說換言之,日本受降已經執行過了,屬既成事實,戰後秩序業已確立。1952年日本在美國施壓之下,與中華民國締結《中日和約》,完成戰後法律程序,台灣主權回歸中華民國。1972年日本改與中共建交,不過是外交承認的移轉,雙方簽署的「日中和平友好條約」,充其量只是一個具政治象徵性的親善條約,並非戰後和約。

對日本來說,1952年已經和中國簽過戰後和約了,所以即使在改承認中共後,也無須再跟「中國」締結另一次戰後和約。

何志勇強調所以從邏輯與法理上來講,今日若仍鼓吹「台灣地位未定論」,實際上是將台灣陷於不義與危險之中。此種說法不僅曲解歷史,更形同迎合北京對外宣稱的「一個中國原則」,間接否定中華民國的存在與正統,反而會使台灣在1972年日本轉而承認中共之後,於法理上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唯有「我們自己」堅持中華民國的法統,台灣的主權與尊嚴,方能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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