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歷經一年多的審理,備受社會矚目的京華城案於(二十六)日下午2時30分在台北地方法院完成一審宣判 。台北地檢署於2024年12月針對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案情涉及違背職務收行賄、圖利及侵占政治獻金等三大區塊。
主要被告判決結果,法院針對本案核心人物及相關公務人員做出處分,判決重點如下,沈慶京(威京集團總裁):因違背職務行賄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應曉薇(台北市議員):因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黃景茂(前台北市都發局長):因圖利罪判處6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彭振聲(前台北市副市長):因圖利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
另,李文宗(眾望基金會董事長): 涉背信、公益侵占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合併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李文娟(木可公司負責人): 涉公益侵占、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端木正(會計師):涉準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邵琇珮(前都發局總工程司):涉圖利罪判處1年3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此外,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及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兩人均獲判無罪 。全案仍可上訴 。
根據檢方調查,京華城案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容積獎勵圖利:柯文哲涉嫌收受沈慶京賄賂,護航京華城案非法取得20%容積獎勵,使威京集團獲取不法利益逾121億元。侵占政治獻金:涉嫌侵占透過木可公司販售小物募得之6234萬元,以及經手之600萬元政治獻金。挪用基金會款項:涉嫌挪用眾望基金會捐款共計827萬餘元,用以支付周榆修、戴于文等13名黨工薪資。該案作為重大貪瀆與政治獻金流向爭議案件,一審宣判結果勢必引發後續法庭攻防及社會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