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7年訴訟的「三中案」出現重大執行進度。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因涉及業務侵占罪,遭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確定,成為全案目前唯一有罪之被告。台灣高等檢察署已於今(16日)正式將卷證發交台北地檢署執行。北檢表示已收到案卷,將依程序分案辦理,預計於近期寄發執行傳票,通知蔡正元到案服刑。
判決指出,蔡正元在擔任阿波羅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該公司作為中影股權交易平台,挪用出售股份所得款項共計2.8億餘元。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裁定,蔡正元觸犯業務侵占罪判處3年6月徒刑,另違反《商業會計法》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此外,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億3919萬餘元亦宣告沒收,由蔡正元承擔沒收責任。
主案與蔡案脫鉤 馬英九等5人維持無罪 高檢署提起上訴
針對三中案主軸,高等法院於去年12月底認定,檢方證據不足以證明前總統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等人涉及非常規交易或特別背信,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雖然蔡正元部分已先行定讞,但高檢署對馬英九等5人的無罪判決表示不服,認為判決違背憲法與最高法院判例,已正式提起上訴。
面對即將入監的命運,蔡正元已向法院聲請再審。他在庭審中強調,阿波羅公司是因其政治身分敏感才被選為隱身操作的交易平台,並未接受中投或他人的委託,檢方辦案過程存在瑕疵,且指控內容反覆變更,混淆了中影案與莊婉均掏空案的性質。
蔡正元更自陳,在處理莊婉均掏空中影資金缺口期間,曾遭受槍擊等生命威脅,呼籲法官明察真相。對於再審,蔡正元表示,「要看法院是否公正廉明」;目前檢方已請求法院駁回再審聲請,全案仍待核辦。
由於本案卷宗與證物繁雜,數量均逾200宗項,高等法院於本月6日完成整理,隨後由高檢署接收。今日下午,高檢署正式將全數卷證發交北檢執行科。蔡正元目前仍受科技監控處分,每日需定時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直至正式入監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