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針對土方之亂,民團要求提升管理至法律層級。內政部表示,環境部正在修訂廢棄物清理法,將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制定全國統一的流向申報及追蹤規範,並設置相應罰則,以提升土石方管理的法律地位。
監督施政聯盟等團體(二十六)日與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召開記者會,支持國土署利用GPS及電子聯單進行土石方全流向管理,並呼籲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法」。
國土署感謝民間團體的支持,強調將持續推動土石方全流向管理制度,以解決違規清運問題,並於今年正式實施新制,利用科技遏止不法行為。環境部的修法方向與民間意見一致,將加強對非法棄置及污染環境者的懲罰,並提升土石方的法律管理地位。
此外,環境部也在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強化可再利用資源循環體系,待行政院審議通過後將送立法院。
針對農地改良,國土署澄清,現行規定禁止使用營建剩餘土石方,農地改良需合法來源證明,並經地方政府檢驗合格,兩者申請程序及目的不同,不應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