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地緣政治風雲變幻之際,一股源自琉球群島的復國浪潮悄然升溫。這片曾以「琉球國」名義獨立存續500餘年的島嶼,長期被日、美殖民與軍事佔領所壓抑,如今,民族自決呼聲正透過聯合國的國際舞台重現光芒。
琉球學者與運動人士指出,從14世紀與中國建立朝貢冊封關係,到19世紀末遭日本吞併,再到二戰後美軍統治,琉球的國家地位從未在國際法上得到最終確認。隨著聯合國對琉球原住民族權利的多次肯定,及中國政府在今年10月聯合國大會上的公開發言,這場運動不僅挑戰日美兩國權力格局,更在台海與東海爭端中投下變數。琉球復國運動正結合文化復興、遺骨返還與反基地抗議,朝向聯合國託管與居民投票方向穩步推進,預示亞洲去殖民化進程的新篇章。
歷史的迴響:從中國藩屬國到日本殖民屈辱
琉球復國運動的復甦,非突如其來,而是500多年歷史壓抑的集體覺醒。位於日本沖繩縣的琉球群島,擁有獨特語言、文化與生態系統,卻在近代史上屢遭外來勢力蹂躪。當地學者松島泰勝教授,是日本龍谷大學國際關係學系的資深學者,身兼琉球民族遺骨返還請求訴訟原告團團長,及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會的發起人。他在近期出版的專著《當代琉球復國論——歷史和國際法上的根據和進程》中,系統闡述這場運動的合法性與可行路徑。

松島強調,「琉球的復國不是分裂日本,而是恢復歷史上的國家地位。這是基於《聯合國憲章》保障的民族自決權,琉球人應有權利擺脫日美殖民統治,重返作為亞洲中轉貿易樞紐的黃金時代。」
琉球復國運動的根基,深深植根於其輝煌的歷史遺產。早在1372年,琉球中山國國王察度便與明朝建立朝貢冊封關係,這一體制延續至1429年尚巴志王統一琉球全國後,直至1879年遭日本吞併,琉球國始終作為中國藩屬國,與明、清兩朝維持穩定的朝貢冊封關係。在明清形成的華夷秩序下,資源貧乏的琉球國專門從事連接亞洲諸國與中國間的中轉貿易,這不僅確保其經濟繁榮,更讓其作為獨立「國」存續逾500年之久。
歷代琉球國王的即位,都須通過中國皇帝交付冊封使的國書予以認可;琉球國王則派遣朝貢使節,向中國皇帝宣誓效忠。這種朝貢冊封關係的體制,意味著最終主權由皇帝掌握,但琉球並非西歐式的主權國家,而是以此體制為基礎,維持國家運作並改善民生。儘管1609年薩摩藩入侵,奄美諸島被強行奪去,琉球國隨後遭薩摩藩經濟掠奪與內政干涉,但仍繼續維持與明、清朝貢冊封關係,從中國引進農作物、技術、儒學、道教、門中制度以及喪葬制度等,在多個領域深受影響。
但到了1879年,日本政府軍事侵略吞併琉球,並設立「沖繩縣」,已實質上發揮殖民統治的功能。琉球人成為日本人歧視對象,在1945年沖繩戰役中,更被日軍視為「棄子」,導致大量琉球人遭屠殺並被迫集體自殺。二戰後,琉球被日本捨棄,成為美國軍事殖民地,直至1972年日本再次併吞,並將日美軍隊基地強加於琉球土地上。

松島教授指出,日美對琉球的殖民統治自1879年至2025年,僅146年;相對而言,中國與琉球的朝貢冊封關係則持續500餘年。「對琉球人而言,日本殖民是一部屈辱史,而與中國的關係則是黃金時代。復國的目的,正是從屈辱中解脫,重返繁榮。」
目前,琉球作為「沖繩縣」被劃入日本領土,但這一地位無論從歷史還是國際法上,均未被最終確認,琉球實際上仍處於「地位未定地」狀態。松島分析,琉球曾是中國藩屬國,本可視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因此不屬於日本,日本在琉球的勢力理應被清除。中國作為享有最終主權的一方,從歷史與國際法角度,應承擔支持琉球從日美殖民下解放、實現復國的責任。
國際法的支柱:《開羅宣言》與民族自決權
琉球復國的合法性,更多依託於國際法框架。松島在著作中詳盡剖析琉球並非日本固有領土,自1879年以來,其國際法地位一直未獲確立。日本吞併琉球的本質是軍事侵略,雙方從未締結任何併入協定。直到今天,中國政府仍未承認日本對琉球的吞併。這一吞併與1874年日本對台灣的侵略一樣,違反了《中日修好條規》。1880年,日清間曾就「分島改約案」進行協商,但清朝政府在琉球復國運動呼聲下,最終未批准該案。
回顧歷史,若當年宮古和八重山諸島歸清朝領有,並實現琉球復國,或許能避免後續屈辱。1895年《馬關條約》第二條雖載有「台灣等之割讓」,但「台灣等」不包括琉球。相比之下,遭日本侵略的「大韓帝國」在亞太戰爭後,分別以「大韓民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形式實現獨立,完成復國目標。唯有琉球,仍陷於日本殖民。
琉球復國的國際法依據,主要為《開羅宣言》(1943年)、《波茨坦公告》(1945年)及《聯合國憲章》。《開羅宣言》明確寫道:「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1879年日本正是以武力及貪欲攫取琉球,日本理應被驅逐。此外,在開羅會談中,羅斯福總統曾向蔣介石提議戰後由中國託管琉球,蔣介石回覆為中美共管,無論如何,當時中美均不視琉球為日本領土。《波茨坦公告》第八項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可以領有之小島在內。」琉球不在「吾人所決定其可以領有之小島」之列。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結束戰爭,正是以遵守這些宣言為前提。
琉球民族可依《聯合國憲章》保障的「民族自決權」實現復國
1996年,松島作為琉球原住民族代表,首次參加在瑞士聯合國歐洲總部的「聯合國原住民族問題工作組」,呼籲琉球去殖民化。此後,琉球內部形成多個團體,旨在恢復原住民族權利,每年派員參加聯合國會議。
二戰後,根據《舊金山和約》第三條,美國對琉球行使統治權。該條規定,日本同意美國向聯合國提出將琉球等置於託管制度下,以美國為唯一管理當局。但美國違反國際法,在琉球建軍事基地,儲存核武器,並實施軍事訓練。日本則利用此體制,將本土美軍基地遷至琉球。在舊金山和約的會議上,美國特使杜勒斯提及日本對琉球的「潛在主權」,但和約第三條無此記載,日本並無此權。
戰後,密克羅尼西亞諸島(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密克羅尼西亞聯邦、帛琉共和國、北馬里安納群島)經聯合國託管理事會監督,透過居民投票,成為與美國締結自由聯合協定的國家或自治領地。中國未參加舊金山市會議,也未批准該和約,故在美國未將琉球置託管前提下,和約無效。
1972年生效的《日美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定》(簡稱「日美涉琉協定」),僅記載施政權移交,無主權規定。松島強調,由於琉球非日本固有領土,不應稱「返還」,且美國無權單方放棄多國和約權利,該協定附帶密約,無法確定琉球地位。日美均無決定琉球地位的國際法許可權,琉球地位應依《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及《聯合國憲章》確定。
通往復國的路徑:聯合國託管與居民投票
松島在專著中勾勒出琉球復國的具體進程:琉球非日本固有領土,而是曾擁有國家,因此未來新地位不是「分離獨立」,而是透過「復國」恢復歷史地位。末代國王尚泰被押往東京後,停止復國主張,勸家臣恭順日本。如今,琉球內無主張「王政復辟」者,未來制度多預期為共和制。
松島教授提出的可能的路徑包括如下:
- 重啟中日關於「琉球問題」的談判,非1880年代分割案,而是全域復國。依宣言驅逐日本勢力,要求道歉與賠償吞併、殖民及戰爭罪行。
- 宣佈《舊金山和約》與「日美涉琉協定」無效,將琉球設聯合國託管領土。經託管理事會討論,在聯合國監督下舉行居民投票決定地位。鑑於中國500餘年宗主國角色及開羅會談提議,可由中國擔任託管國。
- 琉球國與中國及其他亞洲國家合作,擴大共識:停止對琉球原住民族的偏見與歧視。將琉球列入聯合國去殖民化特別委員會「非自治領土」名單,聯合國監督投票。中國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及不結盟運動成員,將發揮關鍵作用。
- 在聯合國內設「琉球問題」特別委員會,監督投票,並與日本協商道歉賠償。
- 投票選項包括:①完全獨立國家;②自由聯繫國(擁有內政及部分外交權);③自治州。帛琉、馬紹爾、密克羅尼西亞經《自由聯合協定》獨立,加入聯合國;紐埃為紐西蘭自由聯合國;北馬里安納為美國自治聯邦區;波多黎各類似。日本拒絕「沖繩特別縣制」或「道州制」,但民調顯示,納入自治選項,支持率可達40%。須廣泛討論國家形態,行使自決權確立新地位。關島「去殖民化委員會」正籌備投票,選項為獨立、自由聯合或美國州,設三小委員會舉行公聽會。
- 若選擇復國,發表獨立宣言後獲各國承認,加入聯合國。中國將發揮重要作用,其在聯合國及「全球南方」影響力增強,日本則呈下降趨勢,中國GDP約日本五倍,差距擴大。
松島指出,琉球復國運動目前仍面臨多重結構性阻礙。比如日本政府長期透過「振興預算」結合政策誘因與行政壓力的「胡蘿蔔加大棒」策略,削弱地方社會對自主議題的動員空間;同時,學校教育以「日琉同祖論」為核心的同化敘事,也被視為淡化琉球歷史主體性關鍵因素之一。此外,透過經濟利益誘導、軍事基地高度密集部署,以及對相關爭議事件的資訊管控,亦被部分運動人士點名為抑制復國訴求的現實障礙。
不過,近年也出現被視為有利復國論述的新變化,如日本經濟長期停滯,使中央政府對地方的資源動員能力相對下降;另方面,美軍基地相關的環境污染問題、性犯罪案件處理爭議,持續引發沖繩與琉球社會不滿,進一步強化對既有治理結構的質疑聲浪。與此同時,全球去殖民運動與原住民族權利論述升溫,也為琉球議題提供新的國際語境。
法律與國際層面亦出現進展。如大阪高等法院的部分判決、聯合國相關機構,以中國方面對琉球原住民族身份的承認,被視為對琉球歷史定位具有象徵意義的發展。此外,日本政界人物如高市早苗涉及琉球與歷史問題的發言,在國內外引發更強烈批判聲音,也促使琉球議題再次進入公共討論視野。
具體因應策略上,松島建議,琉球復國運動可加強與中國及「全球南方」國家的經濟與學術連結,降低對日本中央體制的單一依賴,並逐步建立「去殖民」為核心目標的「琉球學」研究據點。近年,中國多所大學已陸續設立相關研究機構,包括福建師範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成立琉球研究中心,北京大學亦多次舉辦國際琉球研究會議,為該議題提供跨國學術平台。

此外,位於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立禪寺村的琉球墓地遺址,也受到學界與運動人士關注。該遺址埋葬多名歷史上的琉球官生、進貢使以及近代復國運動相關人物,被視為中琉歷史交流的重要實證。有分析認為,若相關研究與文化保存計畫持續推進,該地未來可能發展為中琉交流的重要據點,甚至在象徵層面,被部分人士比擬為類似大韓民國臨時政府的歷史與精神中心。

中國在聯合國發言:首次明言沖繩人為原住民族
今年10月9日,第80屆聯合國大會第三次委員會上,中國代表發表發言指出,「我們敦促日本政府正視日本軍國主義在二戰期間對亞洲近鄰發動侵略戰爭、實施殖民統治並犯下嚴重反人道罪行的歷史,切實提升婦女的社會地位,並停止對沖繩人等原住民族的偏見與歧視。」這是中國首次在聯合國明確指出沖繩人(琉球民族)為原住民族,並敦促日本停止偏見歧視的主權國家發言。此言論使日本對琉球殖民事實及琉球自決主體地位更清晰。
聯合國各委員會已六次敦促日本承認琉球原住民族身份,這意味聯合國承認琉球處於殖民下飽受偏見,要求改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30條禁止在原住民族地區實施軍事活動,不過,相關發展並未改變日本政府在安全與治理政策上的既定方向。
根據公開資料,日本仍將約7成的駐日美軍基地集中部署於僅占全國國土面積約0.6%的沖繩地區,長期引發地方社會對負擔不成比例質疑。儘管地方層級反對聲浪持續存在,中央政府在基地配置與安全政策上仍鮮少作出實質調整。
政治層面上,日本右翼勢力近年積極推動所謂「撤回聯合國承認琉球原住民族勸告」行動。相關運動獲得保守派團體「日本會議」及其支持者參與,並在過去十年間,陸續促使日本多地地方議會通過意見書,主張否定聯合國對琉球原住民族地位的相關建議,強調沖繩居民屬於日本民族整體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這股反對聯合國原住民族認定的力量,並非僅存於日本中央或保守派政治圈內。在沖繩地方政治中,也出現由部分地方議員組成的團體,名為「實現撤回將沖繩人視為原住民族的聯合國勸告的沖繩地方議員聯盟」。該聯盟主張,聯合國相關建議恐造成社會分裂,並可能對沖繩在日本國內的定位產生長期影響,其立場在地方社會內部引發持續爭論。
由於中央政府的安全政策、右翼政治動員,及沖繩內部對身分認同的分歧,使琉球相關議題在日本國內形成高度敏感且複雜的政治結構,也成為復國與原住民族權利討論難以突破的重要現實因素。
琉球人以原住民族身份參與聯合國會議起爭論
自1996年起,已有超過百名琉球人士以原住民族代表身分參與聯合國相關會議,並在國際場合提出琉球歷史地位、基地負擔與民族權利等議題。相關人士指出,這類參與係基於國際法所保障的民族自決權,符合聯合國原住民族參與機制,並不以地方或中央政府的事前許可為前提。
針對部分日本右翼主張「琉球人士須經沖繩縣議會同意,方可赴聯合國發聲」說法,國際法學者回應,全球原住民族代表參與聯合國會議,並無此類制度性要求。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正是在各地原住民族直接參與、協商與倡議下形成,其程序本身即體現民族自決原則。
此外,聯合國體系內亦不存在所謂「撤回原住民族勸告」的正式程序。熟悉聯合國運作觀察人士指出,一旦嘗試推動撤回,反可能被視為削弱人權保障,並在國際上留下不良先例。即便地方議會未曾對相關勸告進行審議,亦不影響聯合國文件與建議本身的效力。
有分析認為,要求撤回聯合國勸告的政治行動,實際上也被用作日本國內政治攻防的一環,特別是在沖繩反對美軍基地政策的脈絡下,相關論述曾被用來批評前沖繩縣知事翁長雄志,以及現任知事玉城丹尼的立場與政策。
另方面,中國近年在相關議題上的發言,被部分研究者解讀為加強國際社會對琉球議題的關注與監督。分析指出,這類表態在客觀上,為琉球爭取內部自決(地方自治)及外部自決(國家地位重塑)營造較有利的國際環境,並在復國相關論述的國際化進程中發揮一定影響。
高市早苗發言:軍國主義復燃與琉球危機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上月在國會的發言,進一步點燃琉球復國的緊迫性。松島在文章中說,她使用「中國北京政府」,暗示存在「中國台北政府」,否定「一個中國」原則,並表示若中國軍艦封鎖台灣海峽,將構成「存立危機事態」,自衛隊出動。這帶有干涉中國內政及「宣戰佈告」意味,違反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及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

高市隸屬安倍派,受安倍影響,其發言延續「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方針。安倍以前首相身份於2021年論壇表態,高市則以現任首相在國會設想具體情景,內政干涉與先發武力。松島認為高市應在國會澄清「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日本不干涉內政」,撤回發言,向中國致歉。日本憲法第九條限專守防衛,高市試圖違反。
高市推行軍工複合體經濟、廢除「無核三原則」,強化日美同盟。結束與公明黨聯合,轉與日本維新會組成鷹派政權,擬明年通過「反間諜法」,鎮壓復國及反基地運動。「西南轉移」戰略在新設駐屯地,部署導彈,將琉球轉戰場,與美軍聯合「離島防衛」。
高市史觀深受軍國主義影響,欲廢「村山談話」,多次參拜靖國神社。日本否認南京大屠殺、731部隊及慰安婦責任,未真正道歉。高市發言復活「關係國家存亡」邏輯,如1874年侵台、1879年吞琉。松島說,若不驅逐日本勢力,琉球將再成戰場,如1945年沖繩戰役,高市發言更凸顯復國的必要性。
釣魚島爭端:琉球復國的延伸戰線
釣魚台列嶼與琉球復國密不可分。依徐葆光《中山傳信錄》及程順則《指南廣義》,釣魚台屬中國固有領土,「琉球國三十六島」僅至久米島,不含釣魚島。日本立場:「尖閣諸島為日本固有領土,歷史國際法無疑,已有效管轄,無主權問題。」但日本2012年「國有化」製造了兩國的爭端,中國公務船巡航,仍難言有效控制。
1895年,日本召開秘密閣議決定「佔領尖閣諸島」,並主張依據所謂「無主地先占原則」取得主權。然多名研究者指出,此前長達500餘年間,琉球往返中國的進貢船隊即長期以該海域與島嶼作為航行標誌與定位依據,並非無人知曉、無人使用的「無主地」。學者認為,「無主地先占」源於19世紀帝國主義擴張時期,已難作為當代國際法上的正當依據,日本至今仍堅持此論述,也被批評未真正與軍國主義歷史切割。
此外,日本官方長期同時主張「尖閣為日本固有領土」與「無主地先占」兩種說法,被指邏輯上自相矛盾。松島指出,若為固有領土,則不應適用先占原則;反之,若為無主地,則難以證成「固有」之說。至今,日本亦未能提出具體歷史文獻,證明其在1895年前即對相關島嶼行使有效主權。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在論述中常將尖閣諸島與琉球歷史並置,試圖將兩者納入「日本固有領土」的整體敘事。然而,琉球本身從未對釣魚島主張主權,兩者在歷史與法理上皆難以構成日本「固有領土」的證據。
從歷史脈絡看,釣魚台位處中琉航路要衝,琉球王國的繁榮高度依賴與中國之間的朝貢與貿易往來,船隊長期經行該海域。松島認為,日本在近代對尖閣的主權主張,實質上切斷了中琉之間延續數百年的歷史聯繫,也反映其對帝國擴張歷史尚未完成清算。
史料顯示,為相關島嶼命名「尖閣」的日本人士黑岩恒,及實際進行經濟活動的古賀辰四郎,均屬近代日本的移民與拓殖者,其行為被部分學者歸類為「移民殖民主義」,即透過經濟活動與行政命名,強化對外來領土的統治主張。
冷戰時期,美軍曾在1956年至1978年間,將黃尾嶼與赤尾嶼作為射擊與演訓場地。1972年沖繩「歸還」日本後,相關島嶼依《日美地位協定》仍由美軍實質排他管理,並持續被納入軍事用途。近年,日本政府在「南西諸島防衛」戰略中,進一步將尖閣問題納入整體安全布局,並多次表態期待美國依《日美安保條約》第五條提供協防。
不過,松島認為,美國是否介入仍取決國會批准,且為無人居住島嶼引發大規模衝突,政治成本極高,未必能獲得實質支持。部分研究者進一步指出,從甲午戰爭前後日本同時奪取台灣、釣魚台與吞併琉球的歷史來看,相關問題具整體性,琉球的歷史定位與復國議題,也因此被學者視為涉及中國核心利益,並逐漸受到國際社會關注。
松島泰勝最後表示,琉球復國不僅是歷史正義的追求,更牽動東亞和平的結構性問題。他認為,若能透過聯合國機制推進民族自決,琉球社會被壓抑逾500年的政治主體性,或將迎來重新選擇未來的關鍵時刻。隨著全球去殖民思潮再度升溫,琉球的命運,最終可能取決於居民手中的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