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員因將回收舊電鍋送給拾荒老婦而涉貪緩刑,引發討論,包括藍綠兩黨及法務部都提出修法,讓微罪可以免刑,以增加法律裁量空間。不料律師林智群單挑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出征」,指翁曉玲想將「貪汙除罪化」,該論調並獲《自由時報》及三立電視台等引述。國民黨團今天(4日)痛批林智群不但雙標還搞不清楚狀況,讓我國法治教育倒退一百年。
國民黨團今日召開「雙標再現!法務部修法没問題!翁曉玲提案被出征?」記者會,立委翁曉玲、副書記長陳玉珍、王鴻薇出席。翁曉玲表示,此次清潔隊員把殘值僅32元舊電鍋送給老婦,被以貪汙罪起訴,法官4次減刑,還是判了3個月、緩刑2年,並被褫奪公權,令人看了相當不忍。
翁曉玲說,現行《刑法》僅說貪汙5萬元以下可以減輕其刑,她和綠委賴瑞隆及法務部等都提出修法,增加「或免刑」3字,大家修法方向幾乎一致,認為這種比較輕微的貪汙案,「情輕法重」,不符合比例原則,希望從制度去解決問題。昨天立法院司委會詢答,她也針對貪汙治罪修法部分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鄭銘謙表示現行《刑法》是可以減輕3/2,法務部已將修法版本提到行政院,行政院已經審完。沒想到林智群扣帽子說她「要把貪汙除罪化」,《自由時報》及三立電視台還引述,根本就是造謠還雙標。
陳玉珍說,拜託林大律師要罵人之前自己先看看法條,貪汙治罪條例原本就有「情節輕微」即貪汙金額5萬元以下可以減輕其刑,但沒有說可以免刑,所以此次法官斟酌再三,因為沒有法律依據,只好將清潔隊員判刑。修法是加了「或免除」3字,給法官裁量空間,也不希望大家都誤會法官,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信任。
陳玉珍說,該案除了國民黨團有翁曉玲等提案,民進黨團也有賴瑞隆領銜提案,綠委郭國文、沈伯洋、王義川、吳思瑤等都連署了,怎麼沒看到林智群批評?難得民進黨、國民黨、法務部的修法方向都一樣,林智群卻只說翁曉玲,還說錯,斷章取義說「翁曉玲主張貪汙5萬元以下不罰」,就是要抹黑翁曉玲,讓我國法治教育倒退一百年。真正的好律師是把正確法律觀念和修法過程告訴民眾,而不是為了遂行自己的政治目的,何況林智群根本不是政治人物。
王鴻薇說,舊電鍋案清潔隊員仍被判刑,讓大家誤會是「恐龍法官」亂判,實際上法官是殫精竭慮要幫清潔隊員減刑。此案出動了檢察官偵查、法官判案,浪費司法資源,她呼籲法務部加速修法,希望本會期就把院版送立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