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等貪污圖利案件,一審被重判7年4個月有期徒刑。此案的二審結果,台灣高等法院將在12月16日宣判,判決結果將直接牽動高虹安的市長復職之路,並影響藍綠白三黨在明年新竹市長選舉的布局。
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長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即應停職。若高院在二審中不認定高虹安觸犯貪汙重罪,她將可望在其任期屆滿前先行復職,回歸市長職務。
高虹安在日前高院的言詞辯論中仍不認罪並為自己辯護;高虹安強調,自己沒有用人頭詐領助理費,此外全國有關詐領助理費的判決眾多,存在法律適用不明確的爭議。
高虹安強調,所採用的零用金制度是助理提出、並非她發明,且零用金並非她的「小金庫」,沒有任何一毛錢進入她的口袋,因此請求法官判決無罪,事實上她個人支付的費用早已超出被認定的貪污金額。
高虹安的律師則提出退一步的請求,表示若合議庭認為高虹安不成立貪汙罪但構成偽造文書罪,請求判處易科罰金之刑,以避免影響她的從政之路。
這起官司不僅攸關明年底的縣市長大選,也對未來立委助理費的法律見解如何定義具有關鍵性的影響。高虹安在一審判決公布後已退出民眾黨,目前由副市長代理市長職務;外界關注民眾黨會支持高虹安參選2026或是由仍是民眾黨籍的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參選新竹市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