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三度順手竊飾品  警民合作查獲送辦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蔡佾錩。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南港分局日前獲報轄內商家飾品3次遭竊,經警方追查為同一竊嫌所為,循線通知該嫌到案說明,並函請地檢署偵辦。

南港車站商家於114年1月、2月盤點時,發現3次店內的飾品有短少,經查看監視器發現商品遭竊,故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調查,發現該3次竊盜皆為同一位女子佯裝挑選飾品,並趁店員不注意之時再將商品放進手提袋內,成功竊取飾品。於追查期間,店員發現該女子又出現在店內,立刻報警。警方到場時,該女子已經離開,後經一番查找,終在車站商場另一商店內找到該女子,該女子到案後辯稱因經常恍神,不清楚自己當下行為,對於犯行皆無印象,全案經調查並檢具相關影像後,函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順手竊取物品涉犯刑法竊盜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請勿以身試法。另商家可加裝監視器等相關防盜管制設備,降低財物被竊風險,避免讓有心人有機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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