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乘微型二輪電動車未開大燈  北投警上前攔查酒測值竟高達1.16 mg/L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副所長李宗穎。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副所長李宗穎於日前凌晨巡邏行經大興街與磺港路口時,見民眾邱姓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未開大燈而上前攔查,並以酒精感知器對邱男做簡易測試,發現有酒精反應,遂通報警力到場支援酒測,結果顯示邱男之酒精吐氣濃度值達1.16mg/L,故當場將渠逮捕帶返勤務處所,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北投分局呼籲,酒駕行為不僅危及自己生命,對其他用路人亦造成重大威脅。騎乘微型二輪電動車仍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規範,嚴禁酒後駕車行為,請用路人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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