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郵報/記者王懷文、廖秉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二十五)日表示,土城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王博逸、呂立中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發現一台自小客車行駛速度忽快忽慢,便將其攔停,查證駕駛身分時,發現駕駛錢包內有一包不明粉末,立即喝令駕駛交出來,經檢驗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土城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王博逸、呂立中113年4月18日凌晨2時許,在新北市土城區金城、青雲路口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行車速度忽快忽慢,形跡可疑,便上前攔停該車,正當駕駛羅女(70年次)從皮夾拿出證件時,員警眼尖發現其皮夾內藏有一透明夾鏈袋裝著不明粉末,當即喝令羅女將該包不明粉末拿出來,但羅女拒不配合將夾鏈袋握在手中,員警立即實施強制力將其拿出,經檢驗發現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土城警分局呼籲吸食毒品會嚴重危害身體健康,更不要吸食毒品後駕車,嚴重影響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請珍惜生命,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