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角色時報魏正賜/高雄報導】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與消費者權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本市百貨公司(11家)、大型連鎖購物商場(6家)計17家,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查察食品業者登錄及產品責任險等項目,計684家餐飲業者,查核結果皆有食品業者登錄及產品責任險,符合規定。17家業者積極配合響應高雄市政府政策,要求商場內的餐飲業者主動揭露產品責任險張貼於明顯處,高雄市政府非常感謝餐飲業者支持,將持續查核為市民把關食品安全。
有鑑於近日發生餐飲業食品中毒事件,餐飲業者產品責任險逾期未續保,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13條規定辦理食品業者登錄及投保產品責任險,對消費者飲食更有保障外,更能展現食品業者勇於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決心,並分攤業者在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時的風險。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險者,依同法第47條規定裁處3萬至300萬元。
民眾如有需求及任何食品衛生問題,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家樂福主動揭露產品責任險情形。(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百貨公司美食街揭露產品責任險情形。(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百貨公司、購物商場餐飲業者食品登錄、產品責任險調查情形。(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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