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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幫派藉廟會造勢 淡水警強力約制告誡

文/台灣郵報羅伯特

有鑑於日前有黑道幫派高調聚會,刻意壯大聲勢,公然挑戰公權力,引發民眾不安及社會不良觀感,新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規定,禁止幫派公開進行相關活動。

新北市淡水區「清水巖祖師爺」及三芝區「福成宮媽祖眾神」平安遶境活動,分別於6月22、23、24日接連展開,吸引上萬名信眾與遊客參與年度盛事,淡水警分局期前召開多次安全維護協調會,並走入各宮廟陣頭溝通約制,防止發生暴力事件。

適逢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公佈,對於幫派組織公開活動有更明確的限制,在這3天的遶境活動中,淡水警分局引用新規定,當面向具有幫派背景對象強力宣導約制,有效防制遶境過程發生衝突事件。

新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2項及第4項明訂:「以言語、舉動、文字或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為犯罪組織之成員,或與犯罪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為違法行為。」淡水警分局在遶境活動前,加強蒐報各陣頭相關活動情資,有任何以幫派組合名義實施公開活動者,立即前往約制,告誡切勿以言語、舉動、文字或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公開進行與幫派有關之活動,嚴正表達警方立場。

3天遶境在各宮廟隊伍集結時,為避免幫派藉宗教遶境名義,進行公開造勢活動及防範聚眾滋事,分局長陳保緒親自率領幹部,向各宮廟團體約制及展示優勢警力,更製作「新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告示牌,針對各宮廟負責人及參與人員,明確宣達禁止幫派從事公開活動,並全程蒐集足資佐證為犯罪組織或其成員關聯之事證。(例如:足以顯示犯罪組織之標誌、旗幟、穿著,足以顯示犯罪組織之服飾或偽以企業明暗示為犯罪組織等)

淡水警方並特別指派熟識各宮廟陣頭的資深員警,隨行遶境隊伍疏導與防處,讓淡水及三芝區連3天大型宗教遶境活動,年度遶境活動和平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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