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仁富/新北報導】新北市消保官今〈19〉日於重陽節前公布市售6件葡萄糖胺保健食品檢測結果, 全數樣品生菌數皆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宣稱「低鈉」樣品鈉含量皆未超過「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以及全數樣品人工甘味劑皆未超過「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安全性並無不符之處。
今天葡萄糖胺保健食品檢測結果記者會由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主持,消保官鍾佳儒說明檢測結果,並邀請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助理教授汪曉琪解說葡萄糖胺功能及注意事項。
王治宇指出,許多銀髮族市民會購買市售含有葡萄糖胺成分的保健食品,以維持身體靈活行動力,但各品牌價格差距頗大,而其品質及功能是否如業者所宣傳之保護功能,常為消費者所質疑。但葡萄糖胺保健食品是否有過量微生物、有過量添加物,或葡萄糖胺含量是否足量,恐有消費者健康及權益之疑慮。
因此,市府法制局為保護消費者安全,特別從市面購入6件葡萄糖胺保健食品,委由台灣檢驗科技公司依衛福部公告檢驗方法檢驗生菌數、鈉含量及人工甘味劑含量是否超標,以及檢驗葡萄糖胺成分含量是否與標示相符合之查核。
消保官鍾佳儒說明,此次購樣檢驗之所有商品均確實含有葡萄糖胺成分,但含量落差甚大,且各品牌價格也有很大差異。目前中央並無法規規範葡萄糖胺保健食品內所需最低含量、或含量多少可稱為「高單位」,因此有部分產品未標示葡萄糖胺含量,分別為「台鹽生技膠原葡萄糖胺MSM飲」(葡萄糖胺含量:4032.3 mg/100g)及「天地合補高單位葡萄糖胺飲」(葡萄糖胺含量:1385.9 mg/100mL),另其他有標示葡萄糖胺含量的商品,檢出葡萄糖胺含量均高於其標示的葡萄糖胺含量。
他表示,經檢測出之結果,全數樣品生菌數皆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宣稱「低鈉」樣品鈉含量皆未超過「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以及全數樣品人工甘味劑皆未超過「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安全性並無不符之處。
王治宇提醒民眾,若需補充葡萄糖胺類保健食品,應注意購買完整標示的產品,液態食品開封後記得妥善保存於冰箱處,並在有效日期內食用完畢,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也勸說業者應自主誠實標示。如有消費相關疑問,可撥打1950 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