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生活文化部長史哲:「支持青年」及「共享」兩個共同奇蹟

文化部長史哲:「支持青年」及「共享」兩個共同奇蹟

【記者王懷文/台北報導】
文化部與內政部(二十三)日舉行「社宅藝享計畫合作啟動記者會」,正式宣告兩部會共同攜手,首波以10億元公共藝術基金規模,達成10年合作計畫,期待藉由藝術銀行的專業及資源,長期協助社會住宅公共空間的藝術策展,讓社宅幻化成一座座小型藝術分享空間,「以共享取代擁有」,具體實踐社宅與藝術銀行流通共享的核心價值;同時連結社宅創造青年居住正義的目標,使社宅公共藝術經費成為支持臺灣年輕藝術家作品的重要資源,開啟公共藝術發展新面貌。

文化部長史哲提到,近期專家、學者包含建築學者褚瑞基等,對於公共藝術現況的許多建議,如公共藝術應該展現更多元的樣貌、應有主責機構辦理等,史哲除一一聆聽並表達將會逐步解決改善,也在思考改善過程中靈機一閃,想到「藝術銀行」及「社宅」兩個神奇的巧合,社宅是為落實居住正義,「對於青年特定階段的支持」;藝術銀行核心則是「投資於潛力青年藝術家、投資於未來」,兩者都在支持年輕世代。

「我們呈現的是大家共享的過程,不是私有的、擁有的,而是可以享有」,史哲說,第二巧妙的奇蹟就是「公共性及共享」,社宅是如同共享式交通工具一般,提供不同人、不同階段「住」的需求;藝術銀行則是讓藝術品不只在家裡,而是展現於公共空間,更藉由「流通」,讓藝術品也成為了公共性的共享。「藝術銀行和社宅就是天生一對」,也是兩個國家重要政策的結合。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社會住宅是好宅,也是推動青年安居追逐夢想的重要地方。內政部在做社宅規劃,思考的是臺灣社會未來需要的生活環境。社會住宅與公共藝術結合,可以提升生活環境的品質與美學,鼓勵公共藝術進入到日常、社宅空間,促使都市環境的轉化,也讓藝術創作走進日常生活,將藝術的公共性與大眾共享。

文化部指出,臺灣於2013年開始推動藝術銀行,其主要概念是由政府購買潛力藝術家作品,並以出租方式租賃作品給政府部門、公私立法人團體或民間企業。透過租賃流通,增加藝術品可及性,具有「服務於公眾、投資於未來」的銀行模式。國際上以加拿大為發展先驅,澳洲、韓國等國家也都有類似制度,是視覺藝術的重要政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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