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富丞/臺北報導】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長職缺,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由警政署警政委員林炎田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長,並於111年7月11日(星期一)辦理交接。
新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長林炎田,曾任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長、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長、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苗栗縣警察局長、刑事警察局副局長、基隆市警察局長及警政署警政委員等職務,內、外勤職務歷練豐富,定能達成治安維護任務。
警政署表示,警察機關首長與重要幹部注重品德操守及領導統御能力,經由職務歷練,培育優秀警察幹部;其他相關重要警職職缺,警政署將以全國一致性原則通盤考量,適時檢討遴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