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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特教班融合教育試辦計畫 保障幼兒學習權益

【記者王懷文/台北報導】
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於各教育階段實行融合教育,確保身心障礙者受教權益,教育部國教署每學年鼓勵各直轄市、縣市設有集中式特教班的公立幼兒園申辦「集中式特教班融合教育試辦計畫」,讓集中式特教班幼生在充分融合的目標及個別化協助下,融入一般幼兒的學習,並藉此發展潛能。110學年度持續補助參與試辦計畫,協助更多特教幼兒安心成長。

國教署(六)日說明,試辦計畫分為半日、全日兩種融合方式,除特教班幼生每週一至五上午時段或全日到普通班學習外,也兼顧普通班特殊生及疑似生的需求,並在成人、同儕支持下,獲得友善的學習體驗。國教署也按照各園規劃,補助輔導經費、助理人員、專業人員、教材教具及雜支等相關費用,讓園方有充足的資源,全心投入建構適性的課程與教學。

以新北市樟樹附幼為例,該園自96學年度成立特教班,即嘗試融合教育,十餘年間的磨合、溝通、協調,不但促成全園親師生合作,也凝聚共識朝完全融合方向精進,109學年度起向國教署申辦全日融合,並在幼教專長的廖鳳瑞教授、特教專長的王天苗教授雙輔導下,首先調整作息,一早開放並拉長學習區時間,自由探索的吸引力,讓所有幼生有提早入園的動機,尤其殊特生更積極主動完成工作籃的指定任務,能力有顯著進步。

再者改造學習區,善用牆面展示提高視覺刺激,調整櫃體位置區隔空間及動線,加上改變教具素材的擺放收納、多樣性及難易度,像是美勞區安排利用吸管串項鍊、吹球比賽、吹畫,不僅提高所有幼生操作的意願及專注力,老師及助理人員可清楚檢視特殊生每個時段需加強的項目,以確實達成預期的效果,此外,教授特別叮嚀,執行上除關注特殊生個別需求外,也要照顧一般生的差異性,讓學生共融共好。

國教署表示,110學年度持續補助參與試辦計畫,並規劃訪視、觀摩、成果分享,瞭解各園執行情形及交流辦理經驗,滾動修正相關規定,協助更多設有集中式特教班之公立幼兒園獲得適切的支持,讓特教班與普通班幼生不分彼此,都能在融合環境中快樂學習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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